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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提示:謹慎對待預付費式“會員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7日   來源:光明日報

    近幾年,一些服務行業紛紛推出“預付費式”消費方式,以“會員卡”的名義推出了各種美容卡、健身卡、洗衣卡、洗車卡等等預付費式消費卡,消費者通過向商家預先付費,購買檔次不同的“會員卡”,便可在以後的消費中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優惠。很多消費者往往持有各種“會員卡”,並覺得它們十分安全可靠。這種“預付費 式”的“會員卡”真的沒有風險嗎?

    日前,青島的王女士在單位附近一家美容院花1000元購買了一張可消費8次的美容卡,在消費3次後,因為工作調動、交通不便,王女士向美容院提出退卡,要求美容院退還人民幣600元,遭到拒絕,理由是售出的會員卡概不退款。消費者王先生要求退卡的原因是對美容院的服務質量不滿意,也被以同樣的理由予以拒絕。

    消費者劉先生去年在上海某美容保健管理公司金沙江路分店辦理了一張3000元的美容卡,3個月後該分店因經營不善而關門。消費者顧小姐也遇到同樣的遭遇,她在某健身中心購買了健身年卡,但剛剛消費了幾次卻發現該中心已經關門,商家不知去向。

    專家指出,實際上,有許多消費者在購買了這類“會員卡”後,發現商家原來宣傳的優惠難以兌現,自身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會同全國整規辦在京發佈消費警示指出,消費者購買預付費卡面臨著多種消費風險:

    一、商家通常以免費體驗和高額折扣優惠為誘餌吸引消費者,許多消費者在購買預付費式消費卡後,才發現服務不盡如意,可自身已經喪失了選擇的餘地。

    二、消費者在購買預付費式消費卡時,往往並沒有與經營者簽署書面協議。由於缺乏明確無誤的書面約定,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與經營者往往各執一詞,難以通過協商或調解的方式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三、一些商家提供的合同帶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的權利,故意減輕或逃避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所應承擔的責任。一些消費者要求退卡時,才發現商家聲明“一經售出,概不退款”。在辦理會員卡轉讓時,才發現合同規定有數額不小的手續費。

    四、消費者對商家的經濟狀況並不了解,在經營者破産、倒閉等情況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維護,甚至可能面臨不法經營者借機詐騙、攜款外逃等風險。

    為此,專家提醒消費者:

    一、消費者在選擇此類消費形式時,要仔細考察經營者的市場信譽和經營狀況,不要一味輕信廣告,以免上當受騙。

    二、在辦理預付費式消費卡時,首先要弄清自己是否真的長期需要此類服務,要按照自己的實際需要量來購買預付費消費卡,不要貪便宜一下子大量購買,以避免承擔過多風險。此外,對於服務期限較長的預付卡,更要提高警惕。

    三、對預付消費卡的使用範圍、期限、功能、退款條件等細節要了解清楚。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最好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詳細了解卡的有效期、違約責任等相關條款;要特別關注終止服務、轉讓等限制性約定,要保存好票據及合同,以便日後維權。

    四、一旦選擇了預付式消費,應該按照約定條款及時消費,不可拖拉,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諮詢或投訴舉報。

    據了解,對預付費式消費存在的問題,我國制定了《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但它主要針對高爾夫俱樂部等高檔消費場所進行會員卡發行活動的管理。專家指出,目前現實中不具備發行資質、超範圍發行會員卡的情況仍大量存在,特別是對除會員卡以外,以其他形式發行的預付費式消費卡(票證)的監管仍有盲區。

    專家認為,對預付費式消費方式必須要以商業信用作為保證,而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信用機制,同時,也沒有具體的法規對這種消費方式進行規範,導致其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投訴和不法經營者詐騙、攜款外逃的案件時有發生。

    專家呼籲,相關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的信用監管,規範開展預付費消費業務的企業行為:儘快針對預付費式消費存在的問題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明確業務開辦機構所應承擔的義務,對於票證、卡片上必須載明的事項做出規定,嚴禁以不平等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有關行政部門全面建立對預付費式消費業務開辦機構的申報、登記制度,強化市場準入和監督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給予嚴厲制裁;儘快建立預付費式消費業務開辦機構的企業信用體系,建立失信企業或個人“黑名單”;建立預付費式消費風險基金制度,要求開展此類業務的商家交付風險押金,防止因經營者抽逃資金或破産等原因,使消費者權益受損。(記者 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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