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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警示:返券消費限制多 看清條件再購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成都1月10日專電(記者 黃毅)購物返券是目前許多商家通行的做法。四川省消委會日前提醒廣大消費者,對購物返券,消費者要特別注意弄清楚用券的規則,謹防被“套”,陷入了循環購物的怪圈。

    四川省消委會日前發佈消費警示説,購物返券能刺激一次消費,帶動二次消費。但許多商家對券的使用規則規定得有些模糊,這些模糊的地方就有可能是商家的“套”。設套的方式主要有:一是設置條件,限定券的使用範圍和時間或只能同櫃臺累計;二是微調價格,使價格不能一下滿足返券要求,讓消費者循環購物。現在商家標價有個怪現象,許多商品或服務的價格的末位都是“6”“8”或“9”,少有整百整十。這樣調整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價格不能一下滿足商場返券的促銷要求。如把200元的價格調整為198元,就不能滿足“滿200返80”的要求。

    四川省消委會提供了一個典型消費案例“200送80,80套100”。某商場廣告規定“滿200元送80元現金券”,李小姐在某賣場購買220元商品,得到80元的現金券。但當李小姐欲用該券購買某提包時,卻被告知該櫃臺不收券,而商場用券的櫃臺一般都沒有80元左右的商品。被套住的李小姐為了把手中的80元券用出去,又花100元錢,才選了一件自己並不太需要的但能用券購買的商品。這種用券購物有很大的迷惑性,仿佛只花了100元就買了一件180元的商品,但如果仔細算來,吃虧的還是消費者。如果李小姐再次購買商品所用現金部分超過200元,商場還送券,這樣買了再送,送了再買,就陷入了循環購物的怪圈,可能會購買許多在日常生活中並不需要的商品和服務。

    四川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對購物返券,消費者首先要保持理智,要搞清楚自己是否確實需要,是否划得來;其次要弄清用券的規則;最後要先看看、轉轉,再下手,不要被商家購物返券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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