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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回鄉創業者享受外地客商同樣優惠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25日   來源:河南日報

    1月23日,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提供的消息為有願望回鄉創業的外出打工者帶來了利好。

    為了全面推動全民創業,河南省政府出臺的《關於認真做好農民工回鄉創業工作的通知》當天下發至全省,通過放寬政策、優化創業環境,切實解決好農民工回鄉創業普遍存在的資金、場地、技術、人才、服務等問題,努力構建平等競爭、充滿活力的創業機制和全方位的創業服務體系,鼓勵、支持農民工回鄉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

    據介紹,近年來,河南省不少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工陸續帶著信息、技術、資金、項目等返回家鄉創業,成為河南省縣域經濟和勞務經濟新的增長點。當前全省返鄉創業人數已達23萬多人,創辦企業8.3萬個,年産值375.9億元,年利稅32.6億元,帶動常年用工113.8萬人。

    專項資金扶持回鄉創業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安排農民工回鄉創業專項扶持資金,推行農民工回鄉創業貸款貼息制度。要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加快推進農村信用工程建設,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放寬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積極給回鄉農民工發放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期內由財政按規定予以貼息。

    享受與外地客商同樣優惠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農民工回鄉創業納入招商引資範圍,享受外地客商同樣的優惠政策。對農民工回鄉創業在登記註冊後給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內參照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規定實行稅費和小額擔保貸款優惠。並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適當提高營業稅的起徵點,對不徵營業稅、增值稅的回鄉創業農民工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允許集體建設用地用於創業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做好農民工回鄉創業生産經營用地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允許集體建設用地用於農民工回鄉創業。

    各地應引導和鼓勵回鄉創業者利用閒置土地、廠房、鎮村邊角地、農村撤並的中小學校舍、荒山、荒灘等進行創業。通過建立農民工回鄉創業基地,發展創業園區、各類專業批發市場、商業街、商貿城等,妥善解決農民工回鄉創業的經營場地。

    可免費參加創業培訓

    為了更好地提高農民工的創業能力,《通知》要求各地要對回鄉創業農民工免費開展創業培訓,依託現有機構成立回鄉創業農民工指導(服務)中心,免費為創業農民工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政策諮詢等服務,提高其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

    在加強農民工所創辦企業的員工的職業技能培訓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將農民工回鄉創辦企業所招用的農村勞動力納入“陽光工程”、“雨露計劃”和“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的組織實施範圍,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記者 楊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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