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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月最低工資增幅超過18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蘭州4月10日專電(記者屠國璽)記者從甘肅省勞動保障部門了解到,甘肅省近日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並再次發佈了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各類地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幅度超過180元。

    據了解,調整後的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具體為:一類地區6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6.50元;二類地區58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6.10元;三類地區54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5.70元;四類地區5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5.20元。

    與甘肅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相比,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了190元,二類、三類、四類地區調高了180元/月;一類、二類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提高了2.10元,三類、四類地區小時最低工資分別提高了2.00元和1.90元。

    甘肅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儘管甘肅省是一個經濟欠發達的省份,但為了大力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結合當地近年來的經濟發展水平,此次最低工資標準有了較大幅度提高。

    據了解,甘肅省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已于4月3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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