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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非企業單位工作人員一律參加養老保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5日   來源:新華日報

    民辦學校、民辦醫院的專職人員該參加企業養老保險還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一直沒有定論。江蘇省勞動保障廳、民政廳5月4日轉發國家相關部門通知,明確今後民辦學校、民辦醫院、基金會等非企業單位、社團專職工作人員一律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相關部門應在今年9月30日前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繳費手續。

    通知指出,在江蘇省各級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及其專職工作人員,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境外非政府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專職工作人員,都要參加企業養老保險。尚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社會組織,應在當地規定的時間內,持民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證件和材料到住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登記手續。新成立的社會組織,應當自登記註冊起30日內辦理社保登記手續。

    據統計,到去年底,全省登記在冊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有2.9萬個。有關人士介紹,此前已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人員,可以從聘用之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免收滯納金。但在今年9月30日前不辦理登記繳費手續的,則要按規定徵收滯納金。此次規定的社會組織專職工作人員不包括兼職人員、勞務派遣人員、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和納入行政事業編制的人員。(黃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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