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杭州:調整勞模先進的低收入補助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10月31日專電(記者岳德亮)針對杭州市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均有所提高的實際,杭州市總工會、市財政局等近日決定對今年勞模(先進)低收入補助標準進行調整。

    據了解,勞模(先進)低收入補助款將於今年底前一次性發放到補助對象手中。

    勞模(先進)低收入補助範圍確定為:杭州市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和按規定的比照享受勞模待遇的人員,包括1955年至1965年省、市政府(委員會)評選表彰的先進生産(工作)者。調整後的補助標準分別為:在職或退休(職)月收入低於1500元的省級勞模補足到1500元;在職或退休(職)月收入低於1400元的省級先進補足到1400元;在職或退休(職)月收入低於1300元的市級勞模補足到1300元;在職或退休(職)月收入低於1200元的市級先進補足到1200元。

    同時,年滿法定退休年齡且無固定收入的城鎮和農業勞模(先進)每月由原來補助500元提高到600元;不滿法定年齡且無固定收入的城鎮失業和農業勞模(先進)由原來每月補助300元提高到400元。

    杭州市指出,補助對象的核定時間為今年6月30日,之前已去世或調離杭州的,不再享受勞模(先進)低收入補助待遇。申請對象的人事(檔案)關係、居住地和戶籍關係不在一起的,以人事(檔案)關係所在單位為準。勞模(先進)違法違紀受到刑事處分,或其他原因造成終止享受勞模待遇的,不予補助。

 
 
 相關鏈結
· 國家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補助標準
· 杭州市政府首次正式發佈“杭州創新指數”
· 杭州:外來少年兒童也可在市區參加醫保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