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高檔名酒真假難辨 專家提醒消費者注意識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專電(記者劉浦泉)元旦、春節臨近,高檔名酒迎來了銷售旺季。然而,北京市場上高檔名酒真假難辨,一些不法經營者銷售假冒、倣冒高檔名酒,擾亂了市場秩序,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此,北京有關部門11日發佈白酒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識別假冒名酒。

    今年以來,北京市工商局組織執法力量對中高檔白酒市場進行了專項檢查,並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4月,北京工商部門查處了一起侵害茅臺酒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一舉端掉了兩個存放白酒的庫房,沒收了侵犯“茅臺”酒商標專用權的白酒11個品牌6337箱(53300余瓶),並依法對違法經營者進行了處罰。10月,北京工商部門又根據廠家投訴對非法設立“茅臺”酒等名酒專賣店的問題進行了專項治理,取締了一批沒有取得許可經營資質的商家,責令拆除了百餘家擅自設立的門頭廣告,並對經營者進行了行政指導,引導、規範經營者合法經營。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對北京市場高檔名酒開展了連續兩年的真偽調查活動,發現當前高檔名酒銷售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以次充好。一些不法經營者將十幾元的低檔白酒灌裝到偽造包裝或回收的名酒包裝中,以每甁數百元的價格冒充高檔白酒銷售,牟取暴利。

    二是商標侵權。故意在産品的名稱、包裝、裝潢上與馳名或知名産品相近似,特別是倣冒“茅臺”酒等一些知名品牌白酒的包裝裝潢,造成與真品的混淆,誤導消費者,既侵犯了被倣冒白酒廠家的權益,又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誤導消費者。以“內部特供”“軍隊特供”“××(國家機關)專供”等名義,或以“十五年”“三十年”“五十年”等珍藏或年份酒的形式,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目前,我國尚未出臺有關年份白酒的相關標準。

    根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開展的高檔名酒真偽調查結果,北京市大型商場、超市沒有發現假冒高檔名酒銷售,但小飯店、路邊小型煙酒專營店問題較為突出,而且幾乎所有銷售假冒名酒的商家所提供的發票均與該商家營業執照的單位名稱以及店名不符。

    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購買酒類産品時注意以下幾點:

    一、應到大型商場、大超市和正規專營店,避免在街邊小型煙酒專營店購買高檔酒類産品。

    二、購買時應要求經營者出具與其營業執照相符的正式發票,並在發票上記錄下所購酒類的批號或編號,以便日後維權。

    三、購買名酒前需了解該酒的相關消費知識,以免購買到假冒名酒生産廠家生産的其他名稱的白酒。

    四、購買酒類産品時遇到疑惑問題應及時向相關企業和有關部門諮詢。

    五、發現銷售假冒或倣冒白酒的情況,應及時向執法部門舉報。

 
 
 相關鏈結
· 消費提示:購數碼産品謹防“水貨”
· 寶石協會提醒:黃金消費旺季更需理性購買
· 消協提醒:慎在網上摘用配方炮製藥酒
· 消費提醒:理性對待“消費返券”誘惑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