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第58次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精神,進一步提高低收入群眾收入水平,拉動低收入群眾消費需求,妥善安排春節期間困難群眾生活,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為城鄉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民電〔2009〕2號)要求和民政部財政部全國視頻工作會議精神,海南省決定為城鄉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
據了解,此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的對象範圍為全國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以及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補貼標準分別為:農村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對象每人150元,享受國家撫恤的優撫對象和建國前老黨員每人180元。此次一次性生活補貼以現金形式發放,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目前海南省民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正在積極籌備資金的分配和發放工作,確保春節前及時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