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專電(記者徐博、張曉松)為避免廣大人民群眾上當受騙,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産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工商總局、公安部11日聯合發佈了今年首個打擊傳銷警示:
一、警惕傳銷組織打著“招工”“招聘”“介紹工作”等名義,誘騙學生、農民、下崗職工等從事傳銷活動。
二、警惕傳銷組織謊稱“國家搞試點”“西部大開發”“國家、地方政府暗地裏支持”,以所謂“資本運作”“特許經營”“加盟連鎖”“連鎖銷售”等形式,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群眾到西部地區從事傳銷活動。
三、警惕傳銷組織披著合法公司、企業的外衣,以銷售商品為掩護,以高額返利、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發展加盟商、業務員等形式從事傳銷活動。
四、警惕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隨著網絡的發展和普及,一些傳銷組織打著“電子商務”“網絡直銷”“網絡營銷”“網絡代理”“網上學習培訓”等名義,以快速發財致富為誘餌,誘騙不明真相群眾通過銀行匯款繳納入門費,在網上註冊為所謂會員或代理商,發展下線,從事傳銷活動。
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指出,受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農民工下崗返鄉,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增大,誘騙學生、農民工、下崗人員參與傳銷活動呈抬頭之勢,傳銷已成為危害人民群眾財産安全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嚴重隱患。傳銷是違法犯罪行為,如果發現有傳銷活動,請及時向發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