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網絡購物警惕“中間人”詐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9日   來源:北京日報

    買家付了款,賣家也發了貨,但因為輕信騙子在聊天工具上的花言巧語,最終貨物不是到了付款的買家手裏而是落入行騙者手中,買賣雙方因此蒙受損失。8日,針對這一網絡購物出現的新騙局,業內人士提醒,買家和賣家提高警惕,嚴格執行網絡交易流程以防範類似的第三方欺詐風險。

    據介紹,戰女士在淘寶網上開了一家珠寶首飾店,一天一個名為“car1971”的“買家”通過聊天工具找到她,説要購買1930元的金飾,並提供了一個賬號,要求戰女士在支付寶網站內創建一個擔保交易進行付款。支付寶頁面顯示,“car1971”提供的賬號屬於一個昵稱為“神秘的豬”,真實姓名為劉某的人。

    交易創建後,該賬號向支付寶打了款,支付寶也通知戰女士發貨。不過,“car1971”説,支付寶頁面上留的地址有變動,並通過聊天工具給戰女士發了另一個發貨地址。戰女士向“car1971”提供的“新地址”發貨後,一直沒見到付款的賬號確認收貨。再後來,付款的賬號以沒收到貨為由申請退款。

    戰女士通過網站查詢才知道,付款的賬號根本不是“car1971”所有。付款賬號所有人劉某表示,他在某論壇上發佈了羽絨服的求購信息,一個“賣家”通過某聊天工具找到他,表示自己有貨而且價格優惠,並讓劉某提供自己的支付寶賬號以創建交易進行付款。

    “就這樣,買家付了款,賣家發了貨,但貨物最終到了居中週旋的騙子手中。”支付寶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種新的第三方欺詐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騙子慣用的手法是通過在線聊天工具與買賣雙方取得聯絡後,引導買家付款給賣家,卻讓賣家發貨給自己(即詐騙方),導致買家付款收不到貨物,賣家發貨收不到款項。

    對此,支付寶相關負責人提醒消費者使用支付寶服務進行交易的時候,一定要核對與自己聯絡的人的身份信息,關鍵信息儘量在支付寶的交易頁面中留言溝通,堅持以支付寶交易明細中留下的地址作為收貨地址或退貨地址,堅持商品名稱、數量等信息與實際交易相符。(記者 楊汛)

 
 
 相關鏈結
· 科學生活:消費者網絡購物能否維護自身權益
· 網絡購物前注意“四看”
· 消費提醒:網絡購物要當心低價誘惑
· 網絡購物不慎易洩露個人及公司信息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