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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審查時限由10天縮短至5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8日   來源:重慶日報

    記者從重慶市法律援助工作會議上獲悉,為提高法律援助服務群眾的效率,重慶市司法局決定從即日起,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在接受群眾的法律援助申請後,進行經濟困難審查並作出決定的時限,由原來的10天縮短為5個工作日。

    據介紹,為提高重慶市的法律援助服務水平,除了縮短經濟貧困審查時限外,重慶市法律援助服務將進一步降低“門檻”,殘疾人請求侵權賠償、農民因購買假冒偽劣生産資料請求賠償等事項,將免予審查經濟條件。此外,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將及時根據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扶貧標準進行調整。

    為進一步暢通、拓寬重慶市法律援助渠道,重慶市還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在臨街門點設置專門接待場所,在區縣政府服務大廳設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完善無障礙服務設施,對老弱病殘等有特殊困難的受援對象推行電話申請、郵寄申請、上門受理等服務方式。對於應在外省市申請法律援助但沒有能力前往的法律援助申請人,可在重慶市申請;對於外省市轉交的法律援助申請,如果符合重慶市援助條件的,也將依法給予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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