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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鼓勵全民自主創業 創業經營條件優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3月19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提出,鼓勵全民自主創業,以扶持小企業和初創型微小企業為重點,創造新的發展優勢。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各地要加強創業教育、創業諮詢、創業實訓、創業孵化、創業輔導、創業扶持等創業服務,大力支持高校畢業生、轉業退伍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業富餘人員等社會群體,積極創辦各類中小企業,以自主創業促就業。

    同時,重點鼓勵留學歸國人員、高校畢業生和各類技術發明人等高素質人才,自主創辦科技研發、工業設計、文化創意、軟體開發、信息諮詢、服務外包等現代服務企業,積極走新型創業發展路子。

    浙江省政府指出,對登記的失業人員、殘疾人員、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創辦小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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