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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幅降低經濟適用住房門檻 擴大覆蓋範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3月30日電(記者 方益波)記者從杭州市政府獲悉,杭州市將於3月31日發佈《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2010年受理公告》,大幅放寬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條件,擴大覆蓋範圍,擴大後的經濟收入準入標準為:2009年度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1491.2元,相比去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14462.4元的收入標準提高幅度超過了60%。

    據悉,杭州市此次放寬經濟適用住房經濟收入準入條件,有三大特點:一是調整計算口徑,將申請家庭經濟收入計算口徑由“家庭人均年收入”調整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二是提高比例上限,將申請家庭經濟收入佔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上限由原先的60%提高為80%;三是推進保障進程,擴大後的經濟收入準入標準大大提高,提前兩年實現浙江省提出的經濟適用住房逐步覆蓋到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的目標。

    據介紹,2010年杭州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具體條件是: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申請家庭房産建築面積小于48平方米(含);家庭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21491.2元(該標準為市統計局公佈的2009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除符合上述條件外,申請人應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且在1986年12月31日(含)之前出生。

    據了解,杭州市從2009年9月起已實現經濟適用住房“日常受理”,即每日受理、每月公示、每季搖號、按量選房。根據計劃,今年該市將確保完成5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租賃)任務。

    杭州市房管局稱,截至2009年,杭州市累計銷售經濟適用住房456.60萬平方米,惠及52713戶家庭,基本實現經濟適用住房“房等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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