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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注意信用卡分期的隱性成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18日   來源:湖北日報

    近日,記者手機頻頻收到短信提示,建行、民生、招行等信用卡部門正在全力推分期購物活動,“零首付!零利息!”是其宣傳亮點,不少喜歡超前消費而又手頭緊張的消費者被吸引。

    不少消費者認為,分期付款不需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其實,信用卡分期付款“零利息”不等於免費,消費者在使用時一定要弄清楚這其中的道道。

    “零利息”可能需付手續費

    在漢口事業單位工作的吳先生計劃近期買車。“看了輛標致,銷售人員説招行的信用卡可以辦分期付款,首付5萬多元,剩下的6萬多元辦12個月或者24個月的分期付款,每個月還5000元(12期)或者2500元(24期),不用付利息。”

    不過,吳先生很快發現,要接住這個“餡餅”也不容易,原因就是要付一筆手續費。招商銀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如果選12期還款,手續費是3.5%,選24期手續費是7%。按6萬元算,12期的手續費是2100元,24期的手續費是4200元。

    原來,在消費者申請分期付款業務時,銀行都會向持卡人收取一定數量的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按期收取,分期越長,收取費用越多。

    目前銀行收手續費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以月為平均單位每期收取,農行、建行等採取該形式;另一種則是在繳付首期款時一次性收取,以工行、中行為代表。消費者在分期付款購物之前一定要做好諮詢工作,弄清楚費率及計算方法。

    “零手續費”的商品價格可能偏高

    家住武昌南湖的王小姐最近看中的一款汽車,從媒體宣傳廣告王小姐得知,如果使用信用卡分期,可享受“零手續費”。可4S店的銷售人員告訴她,如果要享受“零手續費”,必須實行廠商指導價,原先承諾的優惠3000元取消。

    針對這一現象,專家指出,雖然對消費者收取零手續費,但銀行從商家獲取的收益並不會減少,反而可能會更高。這就意味著“零費用”商品的價格有可能會比市場上的同款商品高,對消費者來説,購買此商品前得先比較手續費和價格優惠幅度。

    退貨時不退已交的手續費

    小周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了一部手機。在使用一個星期後,小周發現該手機存在質量問題,由於在“三包”期內,小周要求生産廠家給予退貨。廠方依約給小周退了貨,可小周卻發現退回來的貨款少了125元,在詢問相關部門後才得知該扣款,為當初購買手機分期付款時交納的手續費。

    如今,消費者在使用信用卡進行分期付款後,如果持卡人對商品不滿意或因質量問題進行退貨時,各家銀行對已收取的手續費態度不一。

    大部分銀行都表示,不會退還已交的分期手續費,此時一次性支付手續費的消費者損失較大。如交通銀行在消費者提出退貨申請並提供相關退貨簽購憑證後,銀行才會終止其分期付款業務,持卡人已支付的各期手續費不會退還。農行分期付款就按實際還款期數計收手續費,提前結束的期數則免收。

    沒按時或全額還款就有利息

    零利息是不是就等於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需要付利息?

    專家提醒,信用卡分期付款業務,免除的只是在持卡人按期按時歸還全額款項條件下的利息。若沒有按時或沒有全額還款,利息就産生了。

    如廣發行的“樣樣行”分期付款業務的細則中規定:“本金分攤額”及手續費用計入持卡人每月賬單應還交易總額,可以選擇償還最低還款額,具體條款參照《廣東發展銀行信用卡客戶協議》。也就是説,持卡人一旦選擇償還最低還款額,也就要支付該月交易總額所産生的利息。因此,免息是有條件的,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免息。同時,若持卡人逾期歸還分期付款的“本金分攤額”及手續費用,則需付滯納金。

    專家提醒,免息也要按時足額還款,否則,不僅不能免息,還要交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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