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3月15日專電(記者 蔡玉高)記者15日從南京市政府獲悉,已經基本完成的《南京市公租房管理辦法》將於年內出臺。根據這個辦法,環衛工等外來務工人員首次被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
該辦法將三類人群納入公租房保障體系中,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
據了解,南京現階段著重解決的外來務工人員主要是指直接服務於城市發展的群體,如環衛工等。申請公租房須由其所在工作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條件主要包括:非本市區戶口且在南京沒有私房、在本市就業穩定、有規範的勞動合同、社保繳費滿一定的年限、租房年限與勞動合同年限一致等。
該辦法初步明確:公租房的年限目前暫定為5年,每年將進行一次“租住資格”審查,一旦不符合條件,就必須按照承租合同中的相關約定“退租”,如果5年內還是沒有改變個人生活條件的,承租人將可以繼續申請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