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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買到過期免稅化粧品的顧客獲雙倍賠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海口5月8日專電(記者 王存福)上海遊客向當地媒體聲稱自己買回過期免稅化粧品,中免集團隨後進行雙倍賠償。而對於保質期與外包裝説明不符一事,中免集團表示已著手進行調查,具體原因隨後公佈。

    據報道,家住上海的范小姐"五一"期間在海南旅遊,並在三亞免稅店購買了近5000元的化粧品。然而回到上海,范小姐打開化粧品後發現,按照其中一款“歐舒丹乳母果油6件套”內包裝標識的原廠生産日期顯示,這款産品在2011年3月份就已過期。但這款化粧品的外包裝中文説明卻顯示,保質期到2013年7月。

    中免集團市場部總監助理常臻表示,三亞免稅店獲悉該情況後,與上海這名消費者取得聯絡,查明該貨品價值260元人民幣,並給予對方雙倍的賠償,消費者對處理結果也感到滿意。常臻表示,對於出現該類情況,公司向消費者表示歉意,如還有消費者發現所購産品存在質量問題,免稅店也將積極處理並進行賠償。

    但目前中免集團尚未拿到顧客所聲稱的過期免稅貨品,究竟是三亞免稅店工作原因,還是供貨方原因,或者係顧客自身原因造成,具體原因還待進一步調查。

    常臻表示,由於該店在4月20日之前所售的商品僅為離境免稅商品,針對人群大多為外國顧客,之前的商品均沒有中文標貼。4月20日,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開始實行,為方便國內顧客,公司緊急在商品上加上了中文標貼説明。産品包裝上的統一的保質期,是因為這些商品的進貨時間相隔不久,公司將這些商品中最先過期的時間定為限期使用日期,而此後進貨物品均以最早的5月份作為標簽最早進貨日期。

    常臻表示,目前中免集團已成立調查小組,對産品保質期與外包裝説明不符一事展開調查。具體原因待調查清楚將會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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