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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提示:餐館不得銷售河豚醉蝦醉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05日 11時39分   來源:文匯報

    春節即將來臨,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向各餐飲單位和廣大市民發出食品安全警示,要求餐飲單位做到“量力而行”,不超負荷經營,各種原料要從正規渠道進貨,並應仔細查驗供應商有效資質以及相關食品的檢驗、檢疫證明和送貨單。

    根據要求,餐飲單位要嚴格按照許可證上核準的經營範圍從事餐飲服務,不得經營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限等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食品;禁止生産銷售河豚魚、熗蝦、毛蚶、泥蚶、魁蚶、醉蝦、醉蟹、醉螃蜞、鹹蟹等違禁水産品。供應年會聚餐、年夜飯等宴席套餐的單位,要特別注意科學設計菜譜,嚴防生熟交叉污染和外來污染。

    消費者就餐時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將存在食品衛生問題的飯菜保持原狀,並立即與飯店負責人交涉。如果所點飯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問題,可參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與飯店協商妥善解決。建議消費者妥善保存消費單據、發票等證據,如已造成健康問題,應及時就診並保留病歷卡、檢驗報告等相關證據;一旦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應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避免因錯過最佳的調查時機而導致食物中毒無法認定。上海市統一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為12331。(記者 唐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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