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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廳提出校外實踐硬指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31日   來源:湖北日報

    10月26日,全省中小學德育工作暨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培訓會在京山結束,湖北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建設和管理,使之成為中小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的有效載體。

    湖北省教育廳提出了校外實踐硬指標:從本學期起,全省中小學都要切實將校外實踐活動排入課程表,學校集中組織校外社會實踐活動,一般每學年小學生不少於一週,初中生不少於20天,普通高中生不少於30天,校外活動時間從綜合實踐課時中安排。

    湖北省教育廳提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將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的活動統一納入學校教學計劃,綜合各類在學校開設有困難的課程,例如“三防”、“法制”、“勞技”、“科技”等教育內容納入活動中心的課程範圍,為中小學的全面開課提供服務。活動中心不得舉辦以應試教育為目的的各種形式的“奧賽班”、“培優班”和“文化補習班”。

    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不得以贏利為目的,不得利用中心場地開展經營性創收活動,不得以出租、出讓等方式改變中心場地用途。對集體組織的普及性教育實踐活動和文體活動實行免費,對確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物品的集體活動及特長培訓,經核準後可適當收取成本費。對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費。

    據介紹,目前全省青少年活動中心正在全面完善中,其中有65個省級項目,省級財政已投入90余萬元。省教育廳今後將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推動各地活動中心建設。(記者 王晶 通訊員 黃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