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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試局:藝術類報考與高考報名一併進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3日   來源:海南日報

    針對擬報考藝術類考生的一系列疑問,海南省考試局22日發表聲明,對考生的報考作出具體指導。

    海南省統一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不單獨組織報名,與高考報名一併進行(1月18日至22日下午5:30提交報名材料,1月18日至23日下午5:30考生上網報名),報名地點和要求參照《200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考生登錄海南省考試局網站進入“2007年海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網上報名錶”界面後,在“科類”項目的選項中選擇“藝術(文)”(海南省今年取消了藝術理科類,考生僅可選擇“藝術(文)類)。在藝術(文)右邊的選項中選擇本人要報考的參加“省統考”的專業類別(專業類別設:美術類、書畫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和主持與播音)。如果考生擬報考的專業“省統考”沒有設考,考生可以點擊“省外學校單考”。如果考生擬報考省外招生學校單獨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而海南省“省統考”有設考的專業,考生不能點擊“省外學校單考”,而應該選擇所考專業的對應類別。

    凡參加“省統考”的考生,應該在2月2日到海南大學藝術學院辦理參加“省統考”的報考信息確認手續,並繳納參加“省統考”的報考費。

    選報“省外學校單考”和既參加“省統考”也參加“校考”的考生,可持報名點發給考生的高考“報考卡”和“2007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校對表”(考生在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後到考試局辦公樓207室蓋章)到報考學校報名;如果考生擬報考學校的“校考”時間在2月10日以後,而考生又同時參加了海南省的“省統考”,則還需在取得“省統考”專業合格資格後才能參加“校考”,考生參加“校考”時除需持“報考卡”和“2007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校對表”外,還需同時持“省統考”的專業合格成績單(2月10日後考生自行在考試局網站打印後到考試局辦公樓207室蓋章)到省外參加“校考”的學校報名。

    如果考生參加“校考”的時間與海南省“省統考”的時間在同一時間段,考生可以不參加“省統考”,但要向考試局出示參加“校考”的准考證(考生也可以將“校考” 准考證複印件傳真到考試局,傳真號碼:0898-65854237)。(記者 陳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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