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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細則(試行)出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4日   來源:北京日報

    高中圖書館藏書最低不得低於2萬冊;開設烹飪技術課程的小學必須配備電冰箱;初中體育設施足球不得少於30個……記者1月23日從北京市教委獲悉,北京市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細則(試行)日前出臺。據了解,該《細則》是根據北京市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而制定的,對中小學各學科的專用教學儀器、現代教育技術設備、圖書、教學傢具和各類用房等標準作了詳細規定。

    根據《細則》,以小學美術學科為例,小學必須配備電子繪畫板等29種教學設備;初中體育設施必須配備60余種體育設施,其中必須配備至少一個十一人制的大足球門;高中圖書館藏書最低不得少於2萬冊,工具書要達到330種,報紙雜誌要達到150種。此外,《細則》對小學、初中、高中各類教學用房的面積也作出了具體規定,例如普通教室應為72平方米,教室休息室為12平方米。

    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細則》是以學校和班級的適宜規模為基準制定出的,分為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三個部分,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分學段參照相應標準執行。《細則》按照小學12個班、18個班和24個班,初中按18個班、24個班和30個班,高中按照24個班、30個班和36個班的不同設置對教學設施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據有關負責人透露,北京市新建學校及改擴建學校要嚴格按照新標準進行規劃和建設。現有學校爭取儘快在專用教室、教學設備設施、音體美器材、圖書資源等4方面達到新辦學條件標準。 (記者 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