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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部分招生政策調整 藝術專業招生更規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6日   來源:湖南日報

    記者6月4日從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湖南省2007年對高考招生相關政策和錄取辦法進行了小幅調整,其中對社會反映較大的外省藝術專業招生政策調整較大。

    一是將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條件由“少數民族應屆高中畢業生”調整為“少數民族考生”。

    二是將湖南省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文化成績控制線由往年的200分調整為本科二批控制線的60%。

    三是對外省藝術專業招生政策進行了調整。(1)明確“沒有取得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藝術類專業”;(2)對錄取控制線的劃定權屬及要求調整為:獨立設置的31所藝術院校(含參照其招生辦法執行的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專科的專業錄取控制線和本科的文化考試錄取控制線,其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執行省屬院校專科藝術專業文化控制分數線的最低分(不分文理科);其他外省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專業錄取控制線由招生學校依據有關規定確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原則上按教育部規定為湖南省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去年為260分);其他外省院校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均按省屬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四是對邊遠五市州專科招生優惠政策進行了調整。往年,湖南省規定“張家界市、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和湘西自治州專科上線率低於全省平均水平時,可適當降分(最多不超過30分)”。今年取消了這一規定。 (記者 張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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