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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所有中職生可享國家助學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7日   來源:光明日報

    教育部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政策及2007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東部片區座談會8月6日在福州舉行。福建省委常委、省教育工委書記陳樺在會上宣佈,在國務院有關政策的基礎上,福建省決定,再另行籌措一筆資金,將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政策覆蓋全省所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 在校學生,做到100%中職在校學生都享受國家助學金。

    據介紹,福建省對中職在校生的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按此測算,福建省中職國家助學金每年約需資金5.7億元。除中央按規定補助部分外,省裏各級財政按中職學校隸屬關係相應安排資金。省屬學校由省級財政全部承擔,市、縣(區)所屬學校由省、市、縣財政按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的比例承擔。對財政特別困難的縣,省級財政加大支持力度。福建省還制定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面向中等職業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據了解,從去年秋季起,福建即對全省全日制中職學校在校學生中約20%的貧困家庭學生實行困難補助,其中15%的貧困生每生每年補助600元,另5%的特困生每生每年補助800元。同時,對全省選學種植、養殖專業的中職學校學生實行學費減免和生活費補貼,每生每年補助1000元。一年中,福建用於中職學生助學經費達4700萬元,受助學生達6萬人次。

    據悉,福建省安排今年全省中職招生計劃24.1萬人,佔全省高中階段招生計劃總數48.5%,基本實現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招生比例大體相當。初中畢業生升學率將達87.29%,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可達73.16%。為抓好中職招生工作,福建省將實現全省中職學校學生統一電子註冊制度,建立新生電子學籍檔案,堅決制止招生送收“回扣”問題。同時,省裏將安排100萬元資金對完成中職招生任務好的設區市予以獎勵。(記者 高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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