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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兩月內資助金髮給貧困學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1日   來源:福建日報

    日前,福建省下達了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各學校要在新學年開學後1至2個月內將獎學金、助學金髮放到學生手中。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成人高校普通班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同一學年內,學生還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據測算,福建省每年約有1.38萬貧困學子獲得這項獎學金。

    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同步出臺。本專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資助面為在校生的20%左右,資助標準分每年每生3000元(5%的特困生)和1500元(15%的貧困生)兩個檔次。中職學校助學金每學年1500元,主要資助一、二年級學生的生活費開支,按月發放,在學生入學1個月內發放到學生手中。技工學校資助對象為一、二年級學生,各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8月底前將國家助學金下達各技工學校,學校在開學2個月內完成在校生電子註冊,確定受助名單。

    另據了解,各高校將成立貧困學生認定工作小組,並根據認定基本條件每學年開展一次認定工作,確保讓真正貧困的學生享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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