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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門提醒:出境攜帶行李需留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04日   來源:湖北日報

    武漢市民李女士遭遇離奇尷尬:在武漢天河機場購買的95元免稅商品,帶到國外竟被要求補稅近萬元人民幣。武漢工商部門提醒,攜帶行李出境需留心,務必要先諮詢入境地的法律法規。

    近日,李女士前往新加坡探親,在天河機場候機廳內購買了一條95元免稅香煙隨身攜帶。由於未意識到需報關,她到達新加坡機場後,被關口安檢人員攔住。按新加坡海關規定,條裝香煙入境都須付稅,通關時不申報還要嚴查。無奈之下,李女士只好補稅2000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幣近1萬元)。

    機場出售的免稅商品在國外怎遭補稅?黃陂區橫店工商所接到李女士投訴後,到武漢機場商貿有限公司調查,發現涉事商店所售商品合法,店方無過錯,而造成上述尷尬的主因在於當事人前往新加坡前,未諮詢該國關於攜帶物品的規定。

    隨著春節臨近,江城市民出國探親旅遊日益增多。對此,武漢工商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查詢入境地攜帶物品的相關規定,一般有4種途徑:上網;向旅行社等出境仲介代辦機構諮詢;在辦理簽證時向領事館等機構諮詢;在國內出境時,向中國海關諮詢,並可同時辦理申報手續。(記者 張真真 通訊員 張鏑、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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