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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內高校將陸續公佈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5日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從5月6日開始,福建省內院校將陸續在福建省陽光高考平臺公佈各自的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和理想事先對即將報考的學校有個大體的了解。今年是福建省推行平行志願的首個年份,省屬院校原則上將按照1:1的比例投檔。

    今年,未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自主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的批次,經過生源情況預測和投檔比例的協調後,部屬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則上按執行計劃的105%投檔;省屬高校原則上均按執行計劃的100%投檔。也就是説,省屬院校計劃招生多少將直接投檔多少人,而出現分數一樣的情況時,將根據考生單科成績之間的比較來確定錄取人選,而具體的科目將視錄取的專業而定。

    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由考生本人到所屬縣(市、區)高招辦簽字領取,在入學報到時上交有關高校。被省內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被軍事院校錄取的考生,按徵兵入伍規定辦理;被省外高校錄取的考生,入學時由考生根據自己的意願辦理或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已錄取考生必須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入學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另外,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這部分考生將上報教育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