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申請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第十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第九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
提交材料:
1.申請公函或者照會
2.涉外海洋科學研究計劃申請書
3.其他有關説明材料。如:中外合作調查的,提交中外合作協定
辦理程序:
1.受理:提前6個月向國家海洋局提出申請
2.審查:國家海洋局會同外交部、軍事主管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或者提出審查意見報請國務院決定。
3.審批:做出審批決定
是否收費:不收費
(2)項目名稱:涉外海洋科學研究海上船隻活動計劃審批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
提交材料:
1.涉外海洋科學研究計劃批准書
2.涉外海洋科學研究海上船隻活動計劃申請書
辦理程序:
1.受理:提前2個月向國家海洋局提出申請
2.審查:國家海洋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3.審批:做出審批決定
是否收費:不收費
(3)項目名稱:涉外海洋科學研究活動原始資料、樣品公開發表和轉讓的審批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
4.《海洋資料管理暫行規定》
5.《海洋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
提交材料:
1.公開發表和轉讓涉外海洋科學研究活動原始資料、樣品的申請書(註明原始資料或樣品的要素、時間序列、地理範圍、載體等內容)
2.涉外海洋科學研究計劃批准書
辦理程序:
1.受理:向國家海洋局提出申請
2.審查:國家海洋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3.審批:做出審批決定
是否收費: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