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提交材料:
1.申請文件
2.拆除或改作它用的方案
3.環境影響報告
4.其他相關材料
辦理程序:
1.受理:國家海洋局受理其核準的工程項目
2.審查
3.審批
辦理時限:20日
是否收費: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