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提交材料:
1.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2.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3.國家發改委對工程總體開發方案的批復意見
4.初步設計環保篇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辦理程序:
1.受理:國家海洋局受理其核準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
2.現場檢查:對環保設施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3.召開驗收會議:組成驗收小組進行驗收,提出驗收意見
4.審批:作出審批決定並書面通知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是否收費: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