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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辦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05日   來源:人口計生委

    基本內容

    辦理事項 《申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請辦理

    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

    服務對象 個人

    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中的成年育齡婦女(18-49周歲)

    辦理時限 見辦理流程

    收費標準及依據 免費辦理

    辦理依據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

    辦理流程

    1、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並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薄;

    (2)結婚證(已婚的)。

    為方便群眾,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可代當事人辦理婚育證明。

    2、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接受申請並核實有關情況。

    3、對材料齊全、經核實無誤的,及時辦理;對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核實後並及時辦理;對於材料不齊全的,一次告知辦理證明所需全部材料。

    證件樣式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