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審批書)
項目類型: 前審後批
審批內容:
1 . 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評價及安全等級
2 . 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
3 . 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研究內容及檢測情況
4 . 申請單位的相關資格
法律依據:
1 .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2 .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 (2002年農業部令第8號頒布,2004年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
(1、動物用轉基因微生物安全評價 2、植物用轉基因微生物安全評價 3、其他轉基因微生物安全評價 4、轉基因動物安全評價 5、轉基因植物安全評價)
辦事條件:
需報送以下材料(一式10份):
1 .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申報書》
2 .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及確定安全等級的依據
3 . 實驗研究、中間試驗階段之外的,還需報送農業部委託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檢測機構出具 的檢測報告
4 . 相應的安全研究內容、安全管理和防範措施説明
5 . 上一試驗階段的試驗總結報告
辦理程序:
1 . 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報單位報送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 全評價申報 書》 及其相關材料,並進行初審。
2 . 專家評審。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 委員會對申 報材料進行評審。
3 . 辦理批件。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評審結果提出審批方案, 報經部長審 批後辦理批件。
承諾時限: 常年受理,每年2次評審,截止日期分別為3月31日和9月30日,在受理截止日期後6個月內完成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後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
收費標準:
環境釋放: 2500元/次(教學、科研單位800元/次)
生産性試驗: 3000元/次(教學、科研單位1000元/次)
1 . 《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同意收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和檢測費的復函》 (財綜〔2002〕64號)
2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收費標準的通知》 (計價格 〔2003〕1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