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
為推行政務公開,提高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的透明度,方便社會對申請企業的監督,切實維護外派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商務部決定對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實行網上公示,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商務部在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和申請企業的全部材料並審定合格後,將在商務部網站合作指南的網上政務欄目發佈“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公示通知”(格式見附件),對申請企業的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二、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的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三、公示期內,如社會公眾對申請企業的有關情況提出質疑,商務部將要求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進行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如無質疑,商務部將按程序對企業的申請予以核準。
二OO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