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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保險公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14日   來源:保監會

    項目:外資保險公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

    受理機關:中國保監會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3、《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

    注:有關規定正在制定中。

    申請人:(待定)

    申報材料:(具體內容待定)

    審查原則及標準:(具體內容待定)

    審查期限:中國保監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具體內容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