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核準
受理機關:所在地的保監局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3、《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
申請人:申請保險經紀從業資格的人員
申報材料:
報名參加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應提交下列材料:
(1)《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報名錶》;
(2)身份證明複印件;
(3)學歷證書複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兩寸彩色照片三張。
審查原則及標準:
1、取得保險經紀從業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參加保險經紀從業基本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3)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品行良好,適合從事保險經紀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頒發《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
(1)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
(2)因欺詐等不誠信行為受行政處罰未滿3年;
(3)金融監管機構宣佈在一定期限內為行業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屆滿。
審查期限:
所在地保監局自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核準的,以向申請人頒發《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的形式作出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
1、參加保險經紀從業基本資格考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1)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報名;
(2)由他人頂替參加考試;
(3)違反考場紀律;
(4)有其他作弊行為。
2、《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遺失的,提交挂失證明可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3、資格證書的換髮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4、所在地保監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實施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