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保險從業人員資格核準
受理機關:中國保監會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申請人:保險公司
申報材料:
1、個人簡歷;
2、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成績複印件;
3、本人需出具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聲明;
4、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應報送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審查原則及標準: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住所;
2、考試成績合格;
3、申報材料完整、真實;
4、未受過刑事處罰;
5、在執業中,沒有故意欺騙行為。
審查期限:
中國保監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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