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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總公司精算部門主要負責人任職資格核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14日   來源:保監會

    項目:保險公司總公司精算部門主要負責人任職資格核準

    受理機關:中國保監會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3、《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

    申請人:保險公司

    申報材料:

    1、個人簡歷;

    2、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3、經公證的相關資格證書複印件;

    4、公司意見。

    (應報送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審查原則及標準: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住所;

    2、有5年以上精算從業經驗;

    3、未受過刑事處罰;

    4、在執業中,沒有故意欺騙行為。

    審查期限:

    中國保監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