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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14日   來源:保監會

    項目:外資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

    受理機關:中國保監會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3、《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4、《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

    申請人:外資保險機構

    申報材料:參照中資

    審查原則及標準:參照中資

    審查期限:

    中國保監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

    申請的書面材料應當用中文書寫。原件是外文的,應當附經中國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