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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産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14日   來源:保監會

    項目:保險資産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

    受理機關:中國保監會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3、《保險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

    申請人:保險資産管理公司

    申報材料:參照保險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

    審查原則及標準:參照保險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

    審查期限:

    中國保監會自受理任職資格核準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決定核準的,頒發任職資格核準文件;決定不予核準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並説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