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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保險公司重大事項變更審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14日   來源:保監會

    項目:境內保險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投資入股 、收購)保險機構(含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審批

    受理機關:中國保監會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4、《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申請人:外資保險公司

    申報材料:(參照中資)  

    審查原則及標準:(參照中資)

    審查期限:中國保監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包括變更名稱、變更註冊資本、變更公司或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調整業務範圍、公司分立或者合併、修改公司章程、變更出資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