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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保險公司開業核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14日   來源:保監會

    項目:外資保險公司開業核準

    受理機關:中國保監會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4、《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5、《反洗錢法》。

    申請人:籌建機構

    申報材料:

    1、正式申請表;

    2、籌建報告;

    3、擬設公司的章程;

    4、擬設公司的出資人及其出資額;

    5、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對擬任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的授權書;

    7、擬設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名單、簡歷和任職資格證明;

    8、擬設公司未來3年的經營規劃和分保方案;

    9、擬在中國境內開辦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及責任準備金的計算説明書;

    10、擬設公司的營業場所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的資料;

    11、設立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的,其總公司對該分公司承擔稅務、債務的責任擔保書;

    12、設立合資保險公司的,其合資經營合同;

    13、反洗錢具體內部控制制度;

    14、信息化建設情況報告;

    15、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應報送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審查原則及標準:

    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規章的規定。

    審查期限:

    中國保監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

    經核準開業的外資保險公司,申請人憑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