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保險公司開業核準
受理機關:中國保監會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3、《反洗錢法》。
申請人:籌建機構
申報材料:
1、開業申請書;
2、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3、公司章程;
4、股東名稱及其所持股份比例,資信良好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資本金入賬原始憑證複印件;
5、股東的營業執照或者背景資料,上一年度的資産負債表、損益表;
6、股東之間關聯關係的説明;
7、擬任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有關證明材料,公司部門設置及人員基本構成情況,公司精算師的簡歷及有關證明材料;
8、營業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9、3年經營規劃和再保險計劃;
10、擬經營保險險種的計劃書;
11、信息化建設情況報告;
12、反洗錢具體內部控制制度;
13、公司名稱預核準通知。(應報送以上材料一式六份)
審查原則及標準:
1、保險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必須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2、具有與其業務規模和人員數量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辦公設備;
3、開業驗收合格;
4、具有完整和有效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
5、中國保監會規定具備的其他條件。
審查期限:
中國保監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
經核準開業的保險公司,應當持核準文件及保險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