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許可>> 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
 
保險公司開業核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14日   來源:保監會

    項目:保險公司開業核準

    受理機關:中國保監會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3、《反洗錢法》。

    申請人:籌建機構

    申報材料:

    1、開業申請書;

    2、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3、公司章程;

    4、股東名稱及其所持股份比例,資信良好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資本金入賬原始憑證複印件;

    5、股東的營業執照或者背景資料,上一年度的資産負債表、損益表;

    6、股東之間關聯關係的説明;

    7、擬任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有關證明材料,公司部門設置及人員基本構成情況,公司精算師的簡歷及有關證明材料;

    8、營業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9、3年經營規劃和再保險計劃;

    10、擬經營保險險種的計劃書;

    11、信息化建設情況報告;

    12、反洗錢具體內部控制制度;

    13、公司名稱預核準通知。(應報送以上材料一式六份)

    審查原則及標準:

    1、保險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必須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2、具有與其業務規模和人員數量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辦公設備;

    3、開業驗收合格;

    4、具有完整和有效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

    5、中國保監會規定具備的其他條件。

    審查期限:

    中國保監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

    經核準開業的保險公司,應當持核準文件及保險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