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金融租賃公司設立(含籌建、開業)、市場退出審批
【實施機關】中國銀行業監管管理委員會非銀部
【審批類型】籌建、市場退出為審批;開業為核準
【審批內容】金融租賃公司設立(含籌建、開業)、市場退出
【依據及全文】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7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主席令第11號,根據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決定》修正)
4、《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銀監會令[2006]第1號)
5、《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1號)
6、《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13號)
【辦理條件】
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13號)中關於金融租賃公司設立(含籌建、開業)、市場退出的相關條件。
【辦理程序】
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13號)中的規定程序辦理。
【辦理時限】
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13號)中的規定時限辦理。
【報送材料目錄】
【表格下載】
【報送材料填寫説明或樣例】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承辦部門的導航】
ww.cbrc.gov.cn
【聯絡方式】
【辦理地點情況】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15號
【辦理結果公開】
ww.cbrc.gov.cn
【常見問題解答】
【項目變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