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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殘疾人就業工作“十二五”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16日 16時31分   來源:中國殘聯

關於印發《殘疾人就業工作“十二五”實施方案》的通知

殘聯發〔201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民政、財政、國稅、地稅、工商廳(局)、殘疾人聯合會,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殘疾人工作委員會,黑龍江農墾總局殘疾人工作委員會:

    為做好“十二五”期間殘疾人就業工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2011年-2015年)》制定了《殘疾人就業工作“十二五”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
中國殘聯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此件轉發至縣)

殘疾人就業工作“十二五”實施方案

一、背景

“十一五”期間,殘疾人就業狀況進一步改善,就業保護和就業促進法規政策日趨完善,殘疾人就業規模總體穩定,就業服務網絡逐步健全,多元化的就業格局初步形成。同時,殘疾人就業規模不大、就業層次較低、就業穩定性差的總體形勢沒有根本改變,歧視和侵犯殘疾人就業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根據殘疾人狀況監測和殘疾人事業統計數據,全國城鎮就業年齡段近半數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未實現就業。

“十二五”期間,我國就業總量壓力和結構性矛盾並存,殘疾人就業形勢更加嚴峻,殘疾人就業將面臨更多的問題和困難。必須加大工作力度,促進殘疾人就業。為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務目標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就業保護和就業促進法規政策。

——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組織180萬人次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術培訓,城鎮新增就業100萬,參加生産勞動的農村殘疾人穩定在1800萬。

——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有就業需求的各類殘疾人普遍獲得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殘疾人就業困難群體普遍得到就業援助。

三、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就業保護和就業促進法規政策。

1.推動地方制定出臺貫徹《殘疾人就業條例》地方性法規,明確政策重點,細化扶持措施。

2.修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支出渠道,加強規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強化使用監督,保障資金安全。

3.完善並落實國家對集中使用殘疾人用人單位的稅收優惠政策,扶持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及福利性單位發展。

4.研究制定精神、智力和重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扶持性政策。

5.制定《盲人保健按摩管理辦法》。

(二)實施百萬殘疾人就業工程。

1切實落實按比例就業政策。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制定具體目標,帶頭安排殘疾人,促進更多殘疾人在各類用人單位實現按比例就業。採取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試用見習補貼、提供崗位支持服務、落實稅收優惠等方式鼓勵用人單位按比例或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2把公益崗位安置就業作為促進殘疾人就業的重要渠道之一。各級政府開發的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應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

3推進殘疾人集中就業多元化發展。落實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等集中使用殘疾人用人單位的稅收優惠;大力扶持工(農)療機構、輔助性工場等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吸納精神、智力及重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鼓勵中小企業、第三産業經營實體集中安排殘疾人。開展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專産專營和政府優先採購産品試點,推動試點地區率先出臺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專産專營目錄。

4通過資金扶持、小額貸款貼息、經營場所租金優惠、社會保險補貼、稅費減免等措施,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幫助有創業願望的殘疾人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服務。

5社區服務業、城市便民服務網點要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從事各種便民服務、居家服務,多種形式實現殘疾人社區就業。各地新辦貿易市場的商鋪、攤位,以及社區書報亭、電話亭等服務點,應以免費或低價租賃方式優先提供給殘疾人經營。開發並扶持殘疾人在電子商務、動漫設計、義齒加工、信息呼叫等崗位就業。支持殘疾人從事家庭服務業。

6探索拓寬盲人就業渠道,出臺促進盲人就業的專項政策。針對聽力言語殘疾人特點進行崗位開發和就業扶持。大力推進工(農)療、輔助性工場、庇護工場等職業康復勞動項目,促進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7將保護和促進殘疾人就業政策與農村扶貧開發相結合,引導農村殘疾人轉移就業。

8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政府就業聯動和督導工作,加強勞動保障監察。

(三)規範殘疾人就業服務網絡。

1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免費為殘疾人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針對性就業服務。結合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專項活動,為殘疾人提供專門服務。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為殘疾人提供優質、高效、貼心的就業服務。

2切實將就業困難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範圍,通過提供即時崗位救助、公益崗位安置、落實崗位和社保補貼等扶持政策以及組織專場招聘、定向職業介紹等形式,促進殘疾人就業。

3加強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縣級以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全部具備獨立開展職業信息分析、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及失業登記工作的條件,人員編制合理。按照《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規範》要求,規範機構服務行為和業務流程,統一服務準則和機構標識。

4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殘疾人就業和培訓實名制統計制度,對殘疾人就業狀況和職業培訓狀況實行動態管理。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失業登記、就業援助、購買培訓、就業服務管理等各項就業服務制度。有效開展職業心理諮詢、職業適應評估、職業康復訓練、求職定向指導、職業介紹等各項服務。

5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人員專業化培訓和考核,建設一支職業指導、職業信息分析、職業能力評估和勞動保障協理結合的專業化殘疾人就業服務人員隊伍。對3000名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人員、50000名社區就業指導員開展培訓。

6推進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網建設,依託就業服務信息平臺,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化平臺建設,為用人單位提供適合殘疾人的就業信息發佈和推薦殘疾人就業等支持性服務。

7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鑒定輔助標準研發,完善殘疾人職業技能鑒定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要聯合指導各地、各行業部門根據不同殘疾類別特點,在不降低國家標準的前提下,通過設立鑒定專場,改善鑒定環境和條件,提供良好鑒定服務等方式,方便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四)加強殘疾人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1各級政府開展的職業培訓要將有就業願望和培訓需求的殘疾人列入培訓對象。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根據殘疾人就業需要,統籌利用各類職業培訓資源,依託各級各類職業學校(院)、特殊教育學校(院)、各類職業培訓基地和企業為載體的殘疾人職業培訓網絡,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十二五”期間,組織開展180萬人次的殘疾人職業培訓。

2面向城鄉各類有就業要求和培訓願望的殘疾人開展多種形式的、多層次的就業技能培訓,著力加強訂單式培訓、定向培訓和定崗培訓。堅持以就業為導向,強化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和職業素質培訓,使殘疾人達到上崗要求或掌握初級以上職業技能。建立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一次性培訓後就業率相挂鉤的機制,培訓後的就業率不低於60%。

3對農村轉移就業的殘疾人、城鎮登記失業殘疾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殘疾畢業生,重點開展初級技能培訓,使其掌握就業的一技之長。對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院校的殘疾學生要強化職業技能培訓,使他們掌握中級以上職業技能。鼓勵高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就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服務,促進高校殘疾畢業生就業。大力開展對農村殘疾人的實用技術培訓,提高農村殘疾人種植、養殖、加工技能水平和市場適應能力。

4加大就業資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投入力度,大力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對有培訓需求的城鄉殘疾人參加職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5加強對殘疾人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力度,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水平。加快建立殘疾人優秀技能人才獎勵機制,樹立殘疾人技能人才先進典型。舉辦經常性、多層次的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發揮技能競賽在技能人才培養中的積極作用。組團參加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職業技能競賽。

四、檢查監督

(一)各地鬚根據該方案,制定具體計劃,明確實施步驟和措施,量化任務指標,提出進度要求,明確職責分工。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進行年度檢查和評估,督促落實。國務院殘工委將組織中期檢查和終期評估。

(三)開展城鎮百萬殘疾人就業工程年度工作檢查和終期評估。

(四)各地對貫徹《殘疾人就業條例》及地方性法規開展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