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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部門提醒:九種價格欺詐行為值得警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安1月28日專電(記者 石志勇)如今各種商場、超市的促銷手段可謂層出不窮,但以價格欺詐行為為主要形式的價格違法行為時有發生。陜西省物價部門日前在市場物價檢查中就發現了九種主要的價格欺詐行為,提醒廣大消費者加以留意。

    據了解,這九種價格欺詐行為是:一是明碼標價不規範,以金銀首飾及玉器為代表的小體積商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二是買贈活動不規範,不標明贈品的數量;三是促銷宣傳與實際銷售活動不符,玩弄文字遊戲,欺騙消費者。如某專賣店在賣場標明購新款秋裝滿168元送運動鞋,而實際上是購買任意商品加39元都可以送運動鞋,宣傳與實際活動不符;四是降價打折商品的原始資料保存不夠完整或不保存,涉嫌價格欺詐;五是以低價招徠顧客以高價結算。如某連鎖超市部分商品的結算價高於標價,構成價格欺詐;六是虛構原價誘騙消費者購買;七是虛假優惠打折。如某商場在舉行“滿200元省50元”活動時,銷售的服裝標價636元,應省150元,顧客實付現金為486元,而僅在此活動開始前兩日,此服裝的售價為420元,顧客不但沒省相反多付66元;八是違規出現全市最低價、超低價等廣告宣傳字樣;九是為標榜自己“低價”,在賣場散發詆毀或不利其他經營者的不實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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