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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決定取消的鐵道部行政審批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15日   來源:鐵道部網站

    依據《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取消鐵道部行政審批項目9項:

    1.外國鐵路運輸企業在華常駐代表機構設立、變更等事項審批;

    2.鐵道系統保密專利審核;

    3.鐵道系統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審批;

    4.鐵路單位對外承包建設工程、設計諮詢項目和勞務人員出國(境)審批;

    5.鐵路普通、成人中等學校和技工學校設立審批;

    6.鐵路運輸設備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規模審核;

    7.城市軌道交通設備國産化率審核;

    8.鐵路專用物資集中採購方案審批;

    9.鐵路建設單位自行監理資格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