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能否申辦公證?什麼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答:未成年人是可以申辦公證的,但應由其監護人(也即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首先是其父母;在其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時,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的兄姐等。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辦公證或者處分大額財産時,應當由法定代理人(即監護人)代理;監護人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産應當保證確實是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正確認識事物並進行判斷的能力,包括年齡和精神狀態兩個方面。在我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這兩個範圍之外的一般就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旅居國外的華僑回國結婚時,應當辦理何種公證?
答: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華僑在國內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應當提供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該證明可由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公證、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由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公證。建議旅居國外的華僑回國結婚時提前辦妥相關證明。未婚公證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有效。
三、想在中國國內辦理購買或出售房産等事宜,但本人無法回國,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答:當事人可以辦理房産委託書公證。委託書公證的意義在於,在當事人在國外,不便親自辦理有關手續時,可以把相關事務委託給他人,並通過辦理公證,對該委託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書面予以證明;受託人可以向國內有關部門出示經公證的委託書,從而順利辦理有關手續。
當事人可以向駐在國當地公證機構提出委託書公證申請,並在當地認證機構(一般為外交部門)及我駐外使領館辦理認證。當地公證機構不接受中國公民的公證申請,或者不能為中文委託書出具公證的,當事人可以到中國駐外使領館提出委託書公證申請。
四、委託書、聲明書能否提前簽好當事人名字再送至使領館辦理公證?
答:委託書、聲明書公證的意義在於,通過中國駐外使領館證明委託人、聲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防止他人偽造或冒名頂替,使接受委託書、聲明書的當事人消除疑慮。委託書、聲明書是委託人、聲明人的意思表示,委託人、聲明人必須在領事官員面前,在委託書、聲明書上簽名或捺指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五、想委託他人出售國內房産,但房産證還沒有拿到,如何申辦公證?
答:無論在國內公證機構還是在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公證的事項涉及房産轉讓的,都會要求當事人提交房産證的原件或複印件;尚未辦妥房産證的,當事人可以先申辦委託他人在國內房管部門辦理房産證的委託書公證。
六、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産是否應當兩人共同辦理房産委託書公證?
答: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産並不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産。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可以書面約定財産所有形式,約定婚前及婚後的財産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無約定的,夫妻婚前財産歸各自所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産歸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有房産是房産共有情形中的一種。公證事項涉及對共有房産進行轉讓、管理的,應當全體共有人共同申辦或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通過房産證等能證明確係夫妻共有的,應當夫妻二人共同申辦公證。
七、對委託書的形式有沒有什麼特殊要求,是應當自行書寫還是按國內房管部門等提供的樣本填寫?
答: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委託書一般包含下列內容:委託人基本情況,受託人基本情況,所涉房産的具體情況,委託原因,委託事項,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委託人的簽名、捺印,日期等。
委託書可由當事人自行草擬打印或根據國內有關機構的要求製作。委託書內容不完備或表達不準確的,當事人應當自行更正;委託書中不得有違反法律規定或虛假、不當的內容。
八、華僑子女在國內考學、加分等,國內要求提供華僑身份證明,如何辦理相關公證?
答:當事人可持有效護照及當地居留證明到駐在國當地公證機構或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居留公證。居留公證主要用於到中國國內辦理華僑身份認定時使用。華僑身份的認定由國內僑務部門負責,居留公證僅作為對居留事實的判定。
九、本人已經來到國外,不便回國,如何辦理學歷學位、職業資格證書等公證?
答:中國國內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駕駛證、結婚證等,中國駐外使領館不掌握相關證書的真實情況,應在國內辦理公證。當事人身在國外、不便回國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國內親友、律師等)到國內公證機構辦理;已將國內出具的證書帶至國外的,應根據國內公證機構要求辦理。
十、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公證書都是中文的嗎?
答:駐外使領館可以中文或駐在國接受的其它文字出具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