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簽證的種類及其頒發對象?
答:中國簽證分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其中,普通簽證分八種,分別用漢語拼音字母表示:
(一)旅遊簽證(L字簽證):發給來華旅遊、探親或因其他私人事務短期來華的外國公民。
(二)訪問簽證(F字簽證):發給應邀來中國訪問、考察、講學、經商、進行科技文化交流和進修、實習等不超過六個月的外國公民。
(三)學習簽證(X字簽證):發給來華留學、進修或實習停留期6個月以上的外國公民。
(四)工作簽證(Z字簽證):發給來華工作、商業演出或進行學術交流的外國公民,及其隨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五)過境簽證(G字簽證):發給過境前往第三國或地區、在機場停留超過24小時或出機場的外國公民。
(六)乘務簽證(C字簽證):發給來華執行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外籍國際列車員、機組人員、海員。
(七)記者簽證(J字簽證):分“J-1”、“J-2”兩種。“J-1”簽證發給來華常駐的外國記者,及其隨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J-2”簽證發給臨時臨來華採訪的外國記者。
(八)定居簽證(D字簽證):發給經批准來華定居的外國公民。
中國簽證機關依據有關法律,並根據申請人的身份、來華目的,並參照護照種類,決定發給何種簽證。
二、中國簽證上有哪些信息?
答:中國簽證上除載有申請人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及護照號碼等個人身份信息外,還載有有效期、入境次數及停留期等簽證信息。
簽證有效期(“enter before”),係指簽證本身的有效期限即自簽證頒發之日起到持證人可入境中國的截止日期(以北京時間為準)。如仍有未使用的入境次數,在有效期滿前(含當日),持證人均可入境。
簽證的入境次數(“entries”),係指持證人在簽證有效期內可進入中國國境的次數。入境次數用完或入境次數未用完、但已過有效期的簽證,均為失效簽證。如需前往中國,須重新申請簽證。如持證人持失效簽證來華,將被拒絕入境。
簽證的停留期(“duration of each stay”),係指持證人每次入境中國後被允許在華停留的最長天數,即從入境之日起計算,持證人可在華停留的最長天數。外國人在華停留時間如超過簽證允許的停留期而未辦理有關延期手續,屬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有關法規情況,將被處以罰款等處罰。因此,持證人遇在中國境內停留時間需超過簽證允許的停留期時,必須在停留期滿前到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具體要求請查詢當地公安機關網站)申請延期(但不一定會被批准)。中國駐外使領館不辦理簽證延期。在華工作(持“Z”字簽證)、學習(持“X”字簽證)、定居(持“D”字簽證)人員及常駐記者(持“J—1”字簽證)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必須前往當地公安機關申辦居留手續。外交、領事機構常駐人員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必須前往外交部、地方外事部門辦理居留手續。
三、外國公民在哪些情況下前往中國可以免辦簽證?
答:屬下列之一種情況的外國公民來華可以免辦簽證:
(一)雙邊協議。根據中國與有關國家簽署或達成的雙邊協定或協議,部分國家符合特定條件人員來華可免辦簽證。具體信息,請查閱中外互免簽證協議一覽表。
(二)直接過境。外國公民持已訂妥機座的聯程機票,搭乘國際航班從中國直接過境,在過境城市停留不超過24小時,且不出機場的,可免辦簽證。
下列國家公民,無論持何種護照,在上海過境停留(可出機場,但須從上海虹橋或浦東機場入出境)不超過48小時均可免辦簽證:美國、韓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德國、法國、奧地利、瑞典、丹麥、挪威、芬蘭、並到、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葡萄牙、希臘、意大利、愛沙尼亞、波蘭、捷克、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匈牙利。
(三)持中國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外國人居留許可者。赴華學習、任職、就業的外國人和常駐外國記者,入境後必須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手續。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內,外國人可在華居留並多次出入境,無需另行辦理簽證。
(四)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者。
(五)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者。APEC商務旅行卡相當於3年多次簽證,持卡人可憑旅行卡及與該卡相一致的有效護照,在旅行卡有效期內多次進入中國境內,每次最長停留時間不超過2個月。
(六)前往珠三角、海南島。
1、持與中國建交國家的普通護照已在香港、澳門的外國人,經在香港、澳門合法註冊的旅行社組團進入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指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惠州市所轄行政區)旅遊,且停留不超過6天,可免辦簽證。
2、下列國家持普通護照的公民,經中國國家旅遊局批准在海南註冊的國際旅行社組團(5人以上含5人)到海南省履行,且停留不超過15天,可免辦簽證:美國、馬來西亞、泰國、韓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德國、英國、法國、奧地利、意大利、俄羅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蘭、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芬蘭、丹麥、挪威、烏克蘭、哈薩克斯塔、日本、新加坡。其中,韓國、德國、俄羅斯三國團組人數為2人以上(含2人),可停留21天。
(七)新加坡、文萊、日本公民。
新加坡、文萊、日本三國持普通護照的公民,前來中國大陸旅遊、經商、探親訪友或過境不超過15天者,從中國對外國人開放口岸入境時,可免辦簽證。但以下情況需事先辦妥簽證:
1、持普通護照赴華旅遊、經商、探親訪友預計停留期超過15天;
2、持普通護照赴華學習、工作、定居、官方訪問、採訪報道。
四、外國公民同時赴中國大陸和香港應如何申辦簽證?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國香港特區可實行出入境管制。因此,外國公民同時赴中國大陸和香港特區,除免簽情況外,均須事先辦妥赴港簽證和來華簽證。
五、如何查詢更多中國簽證信息並領取簽證申請表?
答:更多關於中國簽證的信息,請登陸中國領事服務網查詢。簽證申請表可前往中國駐各國使領館領取,或登陸中國領事服務網直接下載。
六、在境外的中國公民入境香港需辦理哪些手續?
答:(一)過境香港
1、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在海外過境香港前往第三國(或地區),憑有效護照和聯程機票,可免辦進入許可並在港停留7天。目的地為中國內地或澳門者,可不出示聯程機票。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自內地前往第三國(或地區),出示聯程機票和前往國家或地區的簽證,或合法居留證件(如“綠卡”,有效工作,學習簽證等)後,可免辦進入許可並在香港停留7天。
2、如預計在香港停留超過7天,應事先申請進入許可。大使館或總領事館可根據申請人情況簽發3個月一次或兩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過30天的進入許可。對持有“綠卡”,並在海外居住不少於1年者,可申請兩年多次有效進入許可。
(二)訪問香港
1、對短期赴港中國公民,不論持何種護照,均需申請進入許可。
2、下列人員,無論停留時間長短,均應直接向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或向大使館或總領事館申請進入許可:
(1)赴港受雇就業,進行演出,舉辦展覽者;
(2)赴港就讀,接受職業培訓,或接受工業,商業訓練者;
(3)擬在港工作,定居者。
請訪問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網站,了解詳細情況和要求。
(三)持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者,過境香港或進入香港,均需辦理進入許可。
七、在境外的中國公民入境澳門需辦理哪些手續?
答:對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者,如持有第三國有效居留證或第三國有效簽證,可免辦入境許可並在澳門停留7天。如欲延長在澳停留期限,應在所持在澳逗留許可到期前5日向澳門出入境事務廳申請延期,最多可延期90天。
八、來不及申請中國簽證怎麼辦?
答:中國簽證申請人原則上應事先向中國駐外使領館、處、駐香港、澳門公署或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辦理簽證。申請人應根據自己的行程,提前辦妥簽證。
如無特殊情況,申請人在來不及在居住地就近申請簽證的情況下,一般還可在來華中轉途中向上述機構申請簽證。
外國人持有中國國內被授權單位的“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並持有與中國有外交關係或者官方貿易往來國家的普通護照,因下列事由確需緊急來華而來不及在上述中國駐外機關申辦簽證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權的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
(一)中方臨時決定邀請來華參加交易會的;
(二)應邀來華參加投標或者正式簽訂經貿合同的;
(三)按約來華監裝出口、進口商檢或者參加合同驗收的;
(四)應邀參加設備安裝或者工程搶修的;
(五)應中方要求來華解決索賠問題的;
(六)應邀來華提供科技諮詢的;
(七)應邀來華團組辦妥簽證後,經中方同意臨時增換的;
(八)看望危急病人或者處理喪事的;
(九)直接過境人員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時內乘原機離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離境的;
(十)其他被邀請確實來不及在上述中國駐外機關申請簽證,並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門同意在口岸申辦簽證的函電的。不屬上述情況者,口岸簽證機關不得受理其簽證申請。
可以申請並不等於申請會被當然地批准,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應由申請人承擔。
除24小時過境不出機場、上海48小時過境、廣東6日便利遊及海南15日免簽遊之外,美國、法國公民來華均須事先在境外辦妥簽證,而不可在口岸申請落地簽證。
九、前來中國需要注意什麼?
答:外國人在中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一)申請人來華前應檢查簽證是否有效,並有足夠的入境次數。簽證過期或入境次數不足者,應重新申請簽證。
(二)外國人攜帶動植物,貨幣等物品進入中國須遵守中國相關法律,以及衛生檢疫,動植物檢驗檢疫,海關,以及金融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三)外國人進入中國不得從事與其申請簽證時申報事由無關的活動。
(四)外國公民不得逾(停留)期在華滯留。外國公民在華應注意自己護照有效期和簽證的停留期(詳細情況,請點擊這裡),如需延期停留,必須在停留期滿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延期。
(五)外國人前往不對外國人開放的市,縣旅行,須事先向所在市、縣公安局申請旅行證,獲准後方可前往。外國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不對外開放的場所。
(六)下列情況將導致被拒絕登機,被拒絕入境或被處以罰款等處罰,請注意避免:
1、未事先辦妥簽證而前來中國者,但規定免除簽證者除外;
2、持用過期失效簽證前來中國者;
3、在華逾(停留)期滯留者;
4、在華停留期間,護照過期者(無論簽證停留期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