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 (境外貿易商申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進口])
項目類型: 前審後批
審批內容: 1.轉基因生物的特性
2.轉基因生物的用途及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
3.轉基因生物的流向
4.轉基因生物在産地國的批准狀況
法律依據: 1.《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2.《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2002年農業部令第9號頒布,2004年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
3. 農業部第349號公告(2004年頒布)
辦事條件: 1.《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用作加工原料)
2. 農業部頒發的境外研發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進口)》(複印件)
3.進口過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説明
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請人報送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用作加工原料)及其相關材料,並進行初審。
2.專家評審。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
3.辦理批件。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審查意見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後辦理批件。
承諾時限: 在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後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
收費標準: 3000元/個
1.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和檢測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37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