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 (境外研發商首次申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進口])
項目類型: 前審後批
審批內容: 1.轉基因生物的環境安全性
2.轉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性
3.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級
4.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的批准狀況
5.申請人的相關資格
法律依據: 1.《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2.《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2002年農業部令第8號頒布,2004年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
(1、動物用轉基因微生物安全評價 2、植物用轉基因微生物安全評價 3、其他轉基因微生物安全評價 4、轉基因動物安全評價 5、轉基因植物安全評價)
3.《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2002年農業部令第9號頒布,2004年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
辦事條件: 1.《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申報書》
2.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及確定安全等級的依據
3.輸出國(地區)的投放市場證明
4.輸出國(地區)的安全性資料
5.農業部委託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報單位報送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申報書》及其相關材料,並進行初審。
2.項目審查。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3.發放材料入境審批書。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審查意見,對於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審批書辦理程序發放《農業轉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審批書》,境外研發商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材料。
4.專業檢測。農業部委託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檢測機構進行環境和食用安全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
5.專家評審。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對申請材料和檢測報告進行評審。
6.辦理批件。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評審結果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後辦理批件。
承諾時限: 270日
收費標準: 5000元/個
1.《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和檢測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37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