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 (農業轉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審批書)
項目類型: 前審後批
審批內容: 1.轉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評價及安全等級
2.轉基因生物的用途及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
3.轉基因生物在國(境)外的批准狀況
4.申請人的相關資格
法律依據: 1.《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2.《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2002年農業部令第8號頒布,2004年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
(1、動物用轉基因微生物安全評價 2、植物用轉基因微生物安全評價 3、其他轉基因微生物安全評價 4、轉基因動物安全評價 5、轉基因植物安全評價)
3.《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2002年農業部令第9號頒布,2004年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
4 . 農業部第349號公告(2004年頒布)
辦事條件: 1.《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 (用於研究、試驗和生産)
2.《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申報書》
3.國(境)外安全評價批准文件(複印件)
4.進口過程中的安全防範措施説明
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請人報送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登記表》(用於研究、試驗和生産)及其相關材料,並進行初審。
2.項目審查。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3.辦理批件。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審查意見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後辦理批件。
承諾時限: 與安全評價同步
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