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草種檢驗員資格認定
項目類型: 前審後批
審批內容: 1.申請人資格條件
2.申請人具備的草種檢驗能力和技術水平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3.《草種管理辦法》(2006年農業部令第56號)
4.《草種檢驗員考核辦法》(2009年農業部公告第1196號)
5.《草種檢驗員考核大綱》
辦事條件: (一)初次申請
1.《草種檢驗員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學歷或職稱證明(複印件)
3.受聘檢驗機構出具的從事草種檢驗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4.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二)審查申請
1.《草種檢驗員審查申請表》(一式2份)
2.草種檢驗員證(複印件)
3.三年內從事草種檢驗工作的總結
(三)變更申請
1.工作單位變更
(1)《草種檢驗員變更申請表》(一式2份)
(2)草種檢驗員證(原件)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2.草種檢驗員類別變更
(1)《草種檢驗員資格申請表》(一式2份)
(2)《草種檢驗員變更申請表》(一式2份)
(3)草種檢驗員證(複印件)
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並進行初審。
2.資格考核。農業部畜牧業司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參加考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考核包括專業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評。
3.辦理批件。農業部畜牧業司根據考核成績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後辦理批件。
承諾時限: 每年考核一次,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6月30日(工作單位變更除外)。考核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發給草種檢驗員證。
收費標準: 不收費